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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18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近日,我县启动了科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

在明确登记报告的范围、内容的同时,我县着重强调了三个阶段工作重点:准备阶段,全县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列入登记报告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名册报送交县纪委,县纪委据此发放《登记报告表》;实施阶段,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要填写《登记报告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登记报告表》由所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签字)后,自行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由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并送交县纪委;总结阶段,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梳理全县登记报告情况,加强对本级管理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与子女从业、出国(境)和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的汇总分析。

我县明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采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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