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14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是健全制度。出台《2010年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方案》,明确或重申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反映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定期对全县各级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强化相关制度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于县以上人大代表人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大做到考察在先,防止“有病被提”。
二是创新工作。探索建立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 “三标准、两推荐”新模式。三标准即在要求提名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条基本条件的同时,在年龄、现任职务以及现任职务年限等三个方面设置硬性标准,以此来划定初始提名范围;两推荐即通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县委全委会分别进行定向推荐和全额定向推荐,最终确定提名人选。通过此举,该县在全县45名预备人选中公开推荐了8名正科级主任科员。
三是宣传教育。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六个一”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举办一期专题培训、召开一场专题报告会、开展一批巡回演讲、进行一次知识测试、举行一场知识竞赛。活动对象是全县机关干部尤其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
四是典型警示。各级党委(党组)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张松坚、徐社新案件中涉案人员买官卖官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列入了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了集中系统的学习、讨论。县委要求各级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接受反面典型警示,坚决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纪法规,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