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04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是强化责任分解。下发优化环境实施意见,将优化环境具体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召开责任制落实推进会,县纪委常委、纪委书记对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集中点评。
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聘任30名监测点企业和30名特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监测点企业和特邀监察员会议。其中在6月份的会议上邀请了县委书记和县长参加,对重大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对4个方面27个典型问题按分管和联系单位,转交政府副县长落实解决。全年通过环境监测梳理问题近百个,解决率达100%。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进百企活动,在为企服务的同时,形成调研报告24份,征求的80余条建议逐一得到了落实。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开展涉企检查报备、涉企处罚报备、涉企收费检查登记等涉企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重申标准统一、分档管理、亮证执法、报告备案等要求,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在清理的基础上出台了加强园区涉企收费管理的意见,对两个省级开发区和两个县级工业园实行行政收费全面取消、事业性收费实行下限、中介收费鼓励市场化竞争,并对所有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民主评议。对204个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通过日常考评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各基层站所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11月份的一次明察暗访后,对两次以上出现问题的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行了诫勉谈话,对首次发现问题的20个单位发出了效能监察建议书;责成相关27个单位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将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在7日内报县效能办。
五是强化效能问责。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广德县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各类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予以通报,涉及3个单位3个人次。今年接受环境投诉45件次,办结率100%。下发监察建议2份,查处环境案件5起,3名当事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挽回经济损失80.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