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14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广廉责组﹝2011﹞1号
关于在乡镇、县直单位开展
2010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检查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县委决定对乡镇、县直单位2010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1、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
2、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群团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班子成员为各单位党政正副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不含不驻会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二、检查考核内容
见广廉责组[2010]2号文件。
三、检查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按照检查考核内容的要求,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和工作措施实施等方面撰写,采用写实手法,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提交书面报告给检查考核组。
(二)召开干部大会。
乡镇参会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乡(镇)直单位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选派书记、村监委会主任(或首席廉政监督员),近三年在本乡镇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县直单位参会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在本单位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大会主要议程为:
1、检查考核动员。检查考核大会由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检查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进行口头述职述廉。
3、民主测评。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的方式对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个别谈话。谈话主要内容: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个人遵守《廉政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乡镇个别谈话范围:领导班子成员、5名左右机关中层干部、5名左右二级机构负责人、半数左右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选派书记、三分之一左右村监委会主任(或首席廉政监督员),近三年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代表,具体对象由检查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与乡镇党委确定。
(四)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等相关资料。
(五)汇总材料并反馈。考核组要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并适时将检查考核情况向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
四、组织领导
此次检查考核共分为6个组,组长由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担任,检查考核组成员为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表。
五、检查考核时间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被考核对象。同时,要求考核对象提前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
2、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民主测评表(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参会人数自行印制,并及时与检查考核组联络员联系。如有疑问,请与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电话:6041183)联系。
广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主题词:惩防体系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检查考核 通知广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10份)附表:
组别 | 组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检查考核单位 |
第一组 | 蔡修定 | 许 国 | 张小龙 戈敦良 | 杨滩乡、县委组织部、政府办、县直工委、检察院、法院、住建委、环保局、总工会、国投中心、商务局、 |
第二组 | 王庆武 | 张翠芳 | 高 红 查吉军 | 邱村镇、县委办、人大办、司法局、文广新局、计生委、残联、新农办、交通局、金融办、公安局 |
第三组 | 施怀中 | 卢浙南 | 何开国 阮永海 | 桃州镇、政协办、县委党校、审计局、财政局、卫生局、团县委、妇联会、国土局、人社局、供销社 |
第四组 | 刘国平 | 毛庆华 | 韦启忠 张云龙 | 誓节镇、卢村乡、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广播电视台、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委、招商局、水务局、太极洞管委会、编办 |
第五组 | 周凤月 | 张文勇 | 胡大道 陈国菊 | 新杭镇、东亭乡、县委统战部、信访局、工商联、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物价局、统计局、林业局 |
第六组 | 李 军 | 笪建兵 | 徐海强 韩惠明 | 柏垫镇、四合乡、老干局、档案局、粮食局、城管局、教体局、机关事务局、药监局、安监局、旅游局、农委 |
注:成员中排在第一位的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