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5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日前,广德县出台《2011年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安排表》和《奖惩挂钩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决定于2011年在全县实行重点项目推进县领导联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以加强项目推进管理,切实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奖惩化,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文件明确,重点项目考核日常工作,由设在县监察局的全县项目推进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文件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成立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担当重任
文件明确,成立县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发改委、县委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全县项目推进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提出可以量化的重点项目方案,按季度排定项目时间进度表,组织实施项目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审核办公室提出的项目年度考核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定。
领导组下设项目推进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照项目时间进度表,组织实施具体检查和考核;负责向领导组提出项目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意见,并对检查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负责项目推进保证金的收缴、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由县监察局长任主任,县发改委、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并实行集中办公。
分类管理,项目责任县领导首当其冲
文件罗列了100项重点项目。对每一个项目,按照县领导分工和联系情况确定了联系县领导,并明确了一个以上的部门或乡镇为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另安排相关部门或乡镇为协同责任单位。联系县领导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单位负直接责任。
文件明确,重点项目分为奖惩挂钩重点项目和重点推进项目两类。其中奖惩挂钩重点项目共39项,主要特点有:一是属于全局性强、牵动性强,责任相对重大、任务相对艰巨的项目;二是由县委常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长亲自挂帅;三是实行量化管理,并纳入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电子监察。重点推进项目的联系人为县几大班子领导干部。
文件安排了13项省定民生工程为奖惩挂钩重点项目,并分别按季度排定了工作进度,明确要求项目须于3月底全面启动招投标等前期工作,6月底全面启动工程建设,9月底各项工程进度达到60%,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这13项工程为: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光荣院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文件同时明确:对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内容的,只要其中一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即视为该项目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办法制定内部项目推进责任制管理办法,经领导组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序时调度,督查促进全面加强
文件明确,所有重点项目按项目建设序时进度进行考核。主要措施为三项:
一是实行“3+1”工作法,即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加调度方式,按月通报投资进度,县委、县政府每季度进行集中调度。
二是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文件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每季度末的3、6、9、12月自查,并向领导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情况。领导组办公室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在次年1月10日前对上年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交领导组会议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研定。
三是全面接受专门监察和社会监督。文件明确,100项重点项目中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制作公示牌,标明项目投资主体、投资总额、联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建设周期、季度建设进度等内容。每季度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布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奖惩,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实现
文件明确,实行重点项目推进县领导联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将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年终考核、提拔任用重要标准。二是将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联系县领导、主要责任单位进行同奖同罚。规定联系项目的县领导按照联系项目的多寡一次性分别缴纳每个项目的保证金2000-5000元,每位县级领导需缴纳的保证金至少为5000元。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干部职工也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年度考核每个项目完成序时进度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按比例给予缴纳人员保证金50%的奖励。每个项目完成序时进度在50%以下的,扣除缴纳人员100%的保证金;完成序时进度在50%—75%之间的,按比例扣除缴纳人员50%的保证金;完成序时进度在76%—99%之间的,按比例扣除缴纳人员20%的保证金。省定工程建设类民生工程在全市考核处前三名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按比例给予缴纳人员保证金50%的奖励;处全市后三名的,扣除缴纳人员100%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