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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五个强化筑牢干部监督工作“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1-04-13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一是强化自我监督。对县管干部实行定期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家属子女职业情况备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届中和届末考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并将述职述廉情况作为对县管干部考核、奖励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预警监督。坚持预警谈话机制,采取日常谈心谈话、任职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把握关键环节,实行八个必谈,发挥“预警”作用。即:换届选举或任免调动时必谈;工作和生活出现不良苗头,思想出现消极畏难情绪时必谈;存在决策失误造成一定影响时必谈;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时必谈;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时必谈;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后必谈;干部有重要情况或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必谈。

三是强化部门监督。建立即时沟通、即时处理的联办、联审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重点了解县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有关信息。同时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与干部工作机构在干部日常管理和考察考核工作中的联系,组织部门与监督职能部门一对一、面对面联系,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监督信息,进行互动监督。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变事后审计为主为事前和事中审计为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中审计为主。同时把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谈话、诫勉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县管干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是强化群众监督。坚持选人用人定期监测报告制度,通过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开通热线电话、设立网上举报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重点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信息,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考察,并将民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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