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15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日前,广德县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主要内容为: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制定培训规划,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是规范履职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以召开委员会议、参加或列席村级重要会议、审核票据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中办公时间一般每月不少于3个半天,遇有重大事项及时监督,并做好履职记录。年终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定期向乡镇纪委、监察室、民政所汇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乡镇纪委和民政部门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建立健全监委会工作协调制度,监委会工作指导制度等。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集中办公制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等,并上墙公示。同时建立完善的村务监督档案材料。
四是落实工作保障。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误工补贴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乡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全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帮助其做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