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17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一是进一步明确流程化管理制度内容。明确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要事务,包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农村集体组织财务审批、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计划生育、农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惠农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宅基地申请审批等。
二是进一步严格流程化管理操作程序。要求把完善和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运用“四议两公开”进行决策和管理。对于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相关的决议公开、实施结果,要制定明确的程序要求,具体操作要做到程序到位、公开及时、记录完善,公开内容必须加盖监委会公章。
三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化管理流程公示形式。要求乡镇要统一设计并制作便于操作和监督的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悬挂在方便群众观看的位置,悬挂的重点流程不少于8种。对其他经常性村级事务,要印制发放流程图宣传手册,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制度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理程序。
四是进一步加强流程化操作监督管理。督促乡镇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村或包片制度,加强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具体指导。规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流程化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流程化管理的,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乡镇纪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