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21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避免出现产业层次不高、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综合能耗快速上升等问题,广德县正着力加强项目准入管理。在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项目准入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的意见》中,该县提出要讲产业性质、看投资强度、比亩均产出、求核心性企业和产业链项目,促进全县工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工业总量的壮大。主要是“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规划导向。为将“十二五”规划中对全县工业发展主导方向和产业布局提出的“选商”要求落到实处。该县一方面提高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标准,提升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和控制指标,一方面对于符合产业布局和产业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够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项目予以政策性倾斜,推动和引导县乡园区进一步突出产业招商,着重发展符合重点发展方向的高端项目,着力培育和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该县规定,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项目,原则上万千瓦时用电量实现的应交税收在2万元以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项目,须报县政府同意。
二是强化限额控制。该县明确,对未通过环评的项目,不得审批用地、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未通过节能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项目立项。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项目,不再新建矿砂开采项目、琉璃瓦等陶瓷制品项目、无自备矿山资源的莹石浮选、石英砂和碳酸钙加工等矿产品加工项目,提高有自备矿山的碳酸钙、氧化钙加工等项目准入标准。铸造项目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规定。
三是强化准入审查。该县规定,对项目审查实行部门独立审查和联合审查结合进行。对没有进行预审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进行行业准入审查和行政许可。对单个部门难以准确把关的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在限期办结制、超期默认制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查。执行项目联审终结制,明确联合审查结论即为行政许可阶段的最终审查结论;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决定重新进入行政许可程序之外,联合审查为否决结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再重议。
四是强化园区责任。该县规定,在充分征询发改、环保、安监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区域内两个省级开发区和两个县级开发区须分别成立项目审查小组,对拟入园项目对照相关政策,开展产业性质、环境影响、能耗水平、安全生产评价、预期效益等方面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项目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窗口单位代表)进行会商论证,明确最终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作为项目是否签约的最终依据。对未经准入审查擅自出让土地、审批工业项目的,对相关人员实施行政问责、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