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规定五种情形直接定为 “不满意”
发布时间:2011-05-29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日前,广德县正式启动2011年度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这项活动在该县为连续第三年开展。在出台的活动方案中,该县规定有五种情形将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发生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级以上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查证属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考评中以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内站所长本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项规定的实施,将提升日常考评在整个考评中的作用,使考评活动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