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19 00:00:0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全面完成我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会议传达了宣城市纪委《关于做好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宣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检查出的广德县2011年度上半年录入情况。9个乡镇分别就本地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办公室副主任、县农委纪委书记喻晓钟同志对前一阶段督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通报,逐乡镇点评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县农委主任张瑞麟同志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乡镇开展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审核、统管、资金会计要定人定岗,人员设置情况7月底前上报;二是第二季度村级账目务必在本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要加强对触摸屏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四是要重点督查报帐不及时的村。
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张翠芳同志针对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一、工作措施不力、中心人员缺编严重、收支行为不规范、流程管理不够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等共性或个性问题,要求各乡镇做到“十个必须”: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必须尽快充实;乡镇纪委书记必须重点把关;收支两条线必须严格执行;报账票据必须规范;公开必须准确及时;做账进度必须加快;“四议两公开”必须认真落实;监委会硬件必须达到;监督职能必须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必须到位。她强调,现在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的关键时间、冲刺阶段,各乡镇要仔细对照省、市检查验收工作标准,立即整改通报的问题,抓紧补缺补差,确保省市检查验收一次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