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德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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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3-30 12:58:0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德县新杭镇杨邯桥村原党总支书记李美芳违规领取种粮补贴等问题。20149月,在李美芳任新杭镇杨邯桥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新杭镇杨邯桥村桥西村民组集体土地1.56亩(基本农田)用于新建住宅,且该块田在新建住宅后,已不符合领取水稻良种等各种农田补贴条件,但李美芳仍违规领取2015年度补贴242.58元。2017119日,新杭镇党委给予李美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二、广德县新杭镇杨邯桥村干部擅自改变救灾资金使用用途问题。20167月,新杭镇杨邯桥村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将1.1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安排在22个村民组长名下(500/每人),用于遗漏受灾农户救助和村组道路水毁简修。时任杨邯桥村党总支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裴仁华和刘帮林,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118日,新杭镇党委给予刘帮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受灾补助资金予以收缴;对裴仁华进行诫勉谈话。

三、广德县柏垫镇张复村村干部违规套取救灾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在王荣清、陈孝林分别任柏垫镇张复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期间,2012年至2013年,该村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9170元、冬令救灾资金3000元,违规截留村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18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违规将县农委配发的30台太阳能发放给村干部和村民组长;2016年违规调剂使用村民享有的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201733日,柏垫镇党委给予王荣清、陈孝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苍蝇式”腐败,侵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透支的是党的信用,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3起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瞄准当前干部作风中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一件件抓,一个个过,以铁的意志、严的态度、实的措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快查快结,严肃惩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同时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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