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2 11:32:55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黄鑫同志醉酒驾车问题。2015年9月,黄鑫涉嫌酒后驾驶被广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并于2016年3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广德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二、杨滩镇民政所私设 “小金库”,违规使用资金问题。2013至2015年期间,杨滩镇民政所所长李习忠和副所长广言,利用职务之便,以敬老院集中供养院民的名义,获得春荒及冬令救灾款资金共计27.45万元,除将其中9万元缴入镇财政账户外,余款18.45万元设立 “小金库”,并将16.5万元用于购买土特产、超市购物卡送礼(7.5万元)和民政所其他公务开支(9万元)。且在2016年7月我县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如实报告该情况。2013年和2014年分别时任该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郭庆宽和张大震,明知民政所存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的行为,而未及时制止,对此事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组织审查期间,李习忠和广言二同志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了违纪款。
三、卢村乡农机站站长秦胜喜隐瞒严重错误问题。2003年,秦胜喜在申请入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时,未填写其曾被劳动教养两年(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查纠“四风”问题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存在的“四风”问题的整改。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涉农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续正风肃纪,对违反规定以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既要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营造起风清气正、积极创业的环境。
中共广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