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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铲“毒瘤”,一案一整治!南昌检察机关发出368份扫黑除恶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2020-09-18 17:13:50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以雷霆万钧之力拔除黑恶“毒瘤”,以春风化雨之势推进社会治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办案成果也进入了“检验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省南昌市检察机关迅速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牢牢把握主攻方向,以严惩犯罪为根本,以深挖整治为目标,雷霆出击打击犯罪,聚焦乱象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南昌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8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68份,为一方百姓“扫”出一片朗朗乾坤。

南昌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资料图)

雷霆出击

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185件

6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邹某红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十二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邹某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这是由南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在当地颇受瞩目的涉黑案件。被告人邹某红、邹某国、邹某兵三兄弟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趁昌北地区大开发之机,纠集亲属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项目,抢占昌北铁路货场道路运输等业务,进而形成以邹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办理这起涉黑专案时,从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南昌市检察院迅速组建扫黑专班,主要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进驻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该案的侦查。

零口供,是摆在扫黑专班面前的一大难题。因3名主犯始终零口供,案件办理起初陷入僵局。为了“破局”,检察机关联合公安侦查人员连续多日开专案会研析案情。在此期间,办案检察官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对该案的关键人物进行追捕,在“打财断血”扣押财产过程中现场指导公安机关对该组织的财产查封扣押,积极引导督促部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使得该组织部分成员对组织领导者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指认,巩固了证据。

最终,该案成功在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内移送法院,21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率达到52%。最终,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性和量刑建议。

南昌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强大攻势,雷霆出击,利剑出鞘,忠诚担当,尽职履责,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总体目标,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

自2018年以来,南昌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85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9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36件。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蹄疾步稳加快办案进度,避免案件积压在检察环节,共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犯罪案件10件、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6件,有效实现“案件清零”。

深挖彻查

成功追诉江西省首例涉黑洗钱案

2019年6月,南昌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涉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洗钱被提起公诉。这起案件系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主动追诉的首例涉黑洗钱案。

据了解,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熊某将等18人涉黑案中,发现该组织通过垄断村周边工程业务攫取了高额利润,但在案财产与该组织经济特征不相匹配。

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紧盯涉黑组织及个人的资产去向,深挖细作、连锁追查。最终发现,曾某受到熊某将的指派,采取提供、使用个人或其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提现等手段,频繁划转涉案赃款,企图掩饰、隐瞒赃款达37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经检察院审查后,2019年6月28日起诉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期间,被告人曾某当庭认罪。同年11月,法院认定被告人曾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曾某未提出上诉。

不仅是在“打财断血”方面独辟蹊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昌检察机关一直创新举措,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建专业团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派出督导组下沉县区分组作战。全市两级检察院对所有侦查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要求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规范提前介入的程序、工作方法等。

“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南昌市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刑罚等措施,深挖彻查。”南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运革表示。

由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仁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一个交由异地审查起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案后,新建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专班,坐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对于财产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的许多指导意见被侦查机关采纳,保证案件在一个月内诉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财产处置意见全部被一审法院采纳。

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实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长效常治

发368份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昌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要求,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写入审查报告及备案审查制度,根据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制发质量高、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开展源头治理。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范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两家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并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及时排查问题开展整治。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万某涉黑案时,发现该区宾馆酒店、出租房管理存在漏洞,及时制作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强日常管理,推动社会治理落地见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达到办理一案、净化一方的效果。该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予以通报表扬。

南昌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防止了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368份。

同时,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专项斗争阶段性战果,积极回应群众平安诉求,有力提升了地方百姓的安全感。

(新法制报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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