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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将有专门立法,这场会议释放重磅信号!

发布时间:2020-09-20 10:27:56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未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将如何开展,备受外界关注。

  自今年4月开始,扫黑除恶将进入常态化,即成为全国扫黑办频频提及的关键词。

  9月17日,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再度释放重磅信号,此次会议讨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并审议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送审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透露,扫黑除恶未来或将保留建制队伍,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同时统筹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将被实践证明成熟科学、具有中国特色优势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常态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将转入常态化,各级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

  早在今年4月,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中表示,今年专项斗争第四季度的重点要在“建”字上下功夫,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这为未来扫黑除恶定下基调。

  引外界关注的是,接下来要如何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

  此次会上,陈一新对此作出明确部署。察时局注意到,此次会议中还首次披露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送审稿)》。

  陈一新表示,要认真吸收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抓紧完善《意见》稿,建立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等六大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特别提及,建议保留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保留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研究定期开展四级督导工作,每四年组织一次中央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各省级每三年组织一次督导、各市级每两年组织一次督导、各县级每年组织一次督查,实现一级抓一级、定期督落实。同时将机动精准开展特派督导,保留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省级也要组建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全国扫黑办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对办案进展缓慢、“打伞破网”不深的,及时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案件取得突破;省级也要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推动办成铁案。


  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

  察时局注意到,此次会议还专门提出要加快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此,陈一新表示,《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是专项斗争成果的标志性体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基础。“要将被实践证明成熟科学、具有中国特色优势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常态开展。”

  据悉,有组织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的有组织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如何有效遏制有组织犯罪已经成为各国刑事立法需要应对的课题。

  早在2019年7月15日,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上指出,研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

  2019年12月,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8次主任会议部署收官之年的“任务清单”时提出,加大协调推动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力度,继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及时出台深挖根治的指导性文件。

  今年6月,在《瞭望》刊发的《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一文中,陈一新接受专访时表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中,有一项就是加快完善法律政策,力争今年底正式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

  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反有组织犯罪法被列入29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

  7月28日,全国扫黑办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会上提出,《反有组织犯罪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代表、委员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咨询、论证等工作,有利于推动立法顺利通过,将被实践证明科学成熟的长效机制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作《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而此次会议讨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意味着距离这部新法律又进一步。

  “六清”行动成高频词,将再确认一批重点地市加大推动力度

  扫黑除恶已到收官之年,年底前,扫黑除恶工作要如何开展?本次会议也对此作出明确部署。 “六清”行动再度成为会上的高频词。

  什么是“六清”行动?4月8日,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中指出,今年第二、三季度重点在“清”字上下功夫,努力在9月底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

  察时局关注到,9月以来,全国扫黑办多次对“六清”行动做出部署安排。

  9月10日至13日,陈一新在内蒙古自治区主持召开扫黑除恶工作调研会时即强调,今年“六清”行动要清彻底,做到“四个严”:严把办案“质量关”,严守工作“进度表”,严防舆情“风险点”,严督实导“责任单”,确保每条线索、每起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

  他还指出,下一步,全国扫黑办将加大对“六清”行动的调度力度,对成效显著的省(区、市)通报表扬,对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

  “当前离专项斗争结束只有4个月,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尽早完成‘六清’行动目标。”陈一新强调。

  9月14日至16日,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等领导在广西调研政法工作,调研期间曾专门召开政法工作座谈会,会议再度提及“六清”行动,要求聚焦“六清”行动目标,在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审判上精准持续发力。

  察时局注意到,此次座谈会还重点围绕攻克“六清”行动中的难点、堵点、薄弱点问题做出部署。

  首先,针对攻克行业整治难点,提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一次“三书一函”抽查,评选一批“三书一函”制法规范、整改落实到位的先进典型等。

  围绕攻克执法办案堵点,会议指出,受疫情影响目前境外逃犯追逃归案率偏低,应指导办案单位统筹国际国内资源,尽快将潜逃境外的犯罪分子依法缉拿归案。针对“伞网”尚未清除的问题指导办案单位抽调精锐力量,全面回溯核查。

  同时,针对攻克后进地市薄弱点,会议指出近期全国扫黑办要会同各省级扫黑办,再确定一批新的重点推进市,加大推动力度。

  此前,全国扫黑办已经确定了两批重点推进地市开展推进工作。去年11月,全国扫黑办会同各省(区、市)扫黑办,按照“抓省促市”的工作思路,确定了32个专项斗争进展处于本省(区、市)相对滞后的地市作为重点推进地市。到今年5月,经综合评估,有18个重点地市改变了相对滞后的面貌。今年6月,根据新的情况,全国扫黑办又确定32个重点地市列为全督办对象。(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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