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三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顺利开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15:34:42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以“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的“三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是县委根据省市要求、着眼于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决策。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实现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开展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群众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开展大走访活动作为当前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部署安排,精心谋划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要坚持真抓实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抓好活动中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不同岗位党员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要保证下基层调研时间和走访户数,千方百计解决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把走访搞成“走秀”;要切实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认真负责地回复群众信访事项,依法高效解决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决。
三要严格执行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走访中严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能把走访搞成扰民。要坚持轻车简从,能不用车的就不用车,确需用车的原则上安排1辆车。严禁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与解决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陪同。不准借走访之机收送土特产品,不准到风景名胜区游山玩水,不准安排或接受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以及用公款宴请,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在群众家里食宿的一律按规定结算费用。
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规定的宣传,做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预防在先。要组织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坚决防止和克服大走访活动中发生不良现象。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视情给予其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的责任。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