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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德县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28 08:21:27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基层站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及相关职责

考评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采取县直主管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和站所联动的方式进行。

县“三评”活动领导组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县“三评”办负责考评活动日常工作。

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参评站所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属(辖)站所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年终考评等工作。

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既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具体落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又要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考评,查摆剖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工作中的不足,争创优良业绩,服务人民群众。

二、考评对象

重点考评本区域内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基层站所长,共计144名。

考评期间,参评站所长职务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需报送县“三评”领导组备案。对恶意为逃避考评结果而进行人员调整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考评内容

(一)信息公开

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涉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行政处罚和管理、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公开,做到项目清晰、标准透明。

(二)依法办事

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管理、依法处罚。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实现有效控制,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杜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高效便捷。加强基层站所文化建设,推行文明用语、亲情用语。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

(四)作风建设

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

(五)制度建设

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举止文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六)工作业绩

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考评方法、程序及分值计算办法

(一)考评方法和程序

1、日常考评(10分)县“三评”办委托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依据《实施方案》明确的考评内容,成立考评小组,制定日常考评细则,开展日常考评工作。日常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建立考评档案,年终按每季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名次排列的比例为优秀占70%(分值为10分),良好占20%(分值为9.5分),一般占10%(分值为9分)。考评结果加盖纪(工)委公章报县“三评”办,县“三评”办将对考评情况进行抽查。

2、服务对象测评(20分)为突出知情评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求参评的站所长将今年的所有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库,由“三评”办跟踪审查确认并会同县公证处随机抽取部分服务对象,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个别走访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定量一对一测评,每半年测评一次;同时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提高。

3、主管部门考评(15分)站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考评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所辖站所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县“三评”办备案。年末各主管部门要对所辖站所长按照工作实绩排名,排名结果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名次排列的比例为优秀占30%(分值为15分),良好占50%(分值为14分),一般占20%(分值为13分)。

各主管部门的考评结果应与目标考核结果相一致,在本系统内须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公开测评大会召开前上报县“三评”办(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和公示的一律取消所辖站所的评优资格。

4、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班子考评(15分)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要按照考评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县“三评”办备案。年末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站所长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名次排列的比例为优秀占30%(分值为15分),良好占50%(分值为14分),一般占20%(分值为13分)。

考评结果应与目标考核结果相一致,须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公开测评大会召开前上报县“三评”办(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和公示的一律取消所辖站所的评优资格。

5、会议测评(20分)由县“三评”办组织,以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为单位,由县领导带队召开公开测评大会,对所辖区内站所长进行测评。

6、信函测评(20分)由县“三评”办组织,通过邮政局以信函方式发放并收回测评表。

参加会议测评和信函测评的人员包括省、市、县、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不含参评站所长)、村(社区)“两委”、监委会班子成员,农民、社区居民(每个村<>民组民主推荐2名),外来投资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由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建立人员库(名单不重复,不少于500)并于9月底前上报至县“三评”办,届时县“三评”办委托县公证处从上报的人员库中分别按100人的标准随机抽取参加会议测评和信函测评人员。

(二)考评等次和计算汇总方法

1、考评等次。测评表设“很满意(100分)、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四个等次。

2、考评扣分情况在检查考评中,各参评站所长及所在站所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扣分。

1)凡被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县“三评”办和县投诉受理中心调查属实的,每起扣1分;

2)对县长热线办、投诉中心、县“三评”办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件和问题不认真办理或没有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3)对信访部门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件未认真办理或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4)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县级有关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每起扣0.5分;

5)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未登记在册、未认真研究办理、限期解决,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投诉的,每起扣0.5分;

6)参评站所长本人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本站所其他人员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通报的每人次扣0.5分。

7)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确属参评站所责任的,每件扣1分;

8)本站所人员被给予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下的,每起扣1分;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的,每起扣1.5;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扣2分。

3、得分计算方法日常考评、服务对象测评、主管部门考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班子考评、会议测评、信函测评等6个方面得分之和,再减去扣分为考评总分。服务对象测评、会议测评和信函测评分值计算方法是(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方面的分值比例,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

1)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2)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级以上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

3)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

4)本人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立案调查处理的;

5)年度内站所长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考评步骤及工作安排

 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县“三评”办制定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批转下发,同时报上级站所长考评领导组备案。县直各主管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成立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召开部门、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动员大会。

(二)查摆整改、检查督促阶段

要采取上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和站所分别采取各种形式查找问题,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展“请你为我挑刺”等活动。各站所对查找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县“三评”办将组织督查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基层站所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问卷调查、考评打分阶段

对照考核评分办法,坚持日常检查考核、不定期暗访和集中考核(公开测评、信函测评)相结合。分别由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站所主管部门和县“三评”办组织实施。

(四)综合统计、评定结果阶段

在县公证处和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县“三评”领导组指定有关单位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从高到低分类排名。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公布结果

考评结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结果运用

1、根据考评结果,以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对辖区内参评的基层站所长进行排名。对考评得分列在各乡镇前2名,县开发区前1名(每系统内参评站所长表彰比例不得超过本系统参评站所长总数的30%),定为最满意基层站所长,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指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考评得分列各乡镇(广德经济开发区)最后1名的站所长按综合得分取最后5名定为不满意站所长(每系统内参评站所长通报比例不得超过本系统参评站所长总数的20%),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诫勉教育,责成其承诺整改措施;对其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教育。对不满意站所长且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站所内其他人员下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和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3、系统内有1名站所长被评为不满意站所长的,对其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教育。系统内有2名及以上站所长被评为不满意站所长的,对该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并责令其书面检查;2名不满意站所长属于同一分管领导分管的,对该分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属于垂直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免去其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

4、对考评结果虽不靠后,但群众反映较大,且问题比较集中的基层站所长,给予效能告诫,视情调整工作岗位。

七、严肃考评纪律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参评站所长,各有关考评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评纪律,不得干扰,影响考评工作;如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

 

附:2014年度广德县民主考评基层站所参评名单

 

财政分局(所)9个)

桃州财政分局、东亭财政所、卢村财政所、柏垫财政分局、四合财政所、杨滩财政所、誓节财政分局、邱村财政分局、新杭财政分局

供电所(11个)

新杭供电所、东亭供电所、卢村供电所、城郊供电所、柏垫供电所、四合供电所、杨滩供电所、誓节供电所、邱村供电所、祠山岗供电所、供电公司客服中心

卫生院(10个)

柏垫医院、邱村医院、四合乡卫生院、杨滩乡卫生院、新杭镇卫生院、东亭乡卫生院、誓节镇中心卫生院、卢村乡卫生院、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商业银行(10个)

卢村支行、东亭支行、柏垫支行、杨滩支行、四合支行、誓节支行、邱村支行、新杭支行、开发区支行、农合行营业部

派出所(10个)

桃州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新杭派出所、邱村派出所、誓节派出所、卢村派出所、柏垫派出所、杨滩派出所、东亭派出所、四合派出所

交警中队(5个)

城区管理中队、卢村中队、祠山岗中队、新杭中队、柏垫中队

林业派出所(5个)

城郊森林派出所、杨滩森林派出所、誓节森林派出所、新杭森林派出所、邱村森林派出所

市场监督管理所(7个)

桃州市场监督管理所、新杭市场监督管理所、誓节市场监督管理所、邱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柏垫市场监督管理所、卢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所)(10个)

桃州国土所、新杭规划建设与国土资源局、柏垫国土所、邱村国土所、誓节国土所、卢村国土所、四合国土所、杨滩国土所、东亭国土所、开发区管理分局

国税分局(3个)

桃州税务分局、新杭税务分局、邱村税务分局

地税分局(5个)

城郊分局、柏垫分局、誓节分局、邱村分局、新杭分局

林业站(8个)

桃州林业站、柏垫林业站、杨滩林业站、四合林业站、誓节林业站、邱村林业站、东亭林业站、卢村林业站

司法所(9个)

桃州司法所、新杭司法所、邱村司法所、誓节司法所、柏垫司法所、杨滩司法所、四合司法所、东亭司法所、卢村司法所

计生办(9个)

桃州计生办、新杭社会事业发展局、邱村计生办、誓节计生办、柏垫计生办、杨滩计生办、卢村计生办、四合计生办、东亭计生办

民政所(9个)

新杭民政所、邱村民政所、桃州民政所、誓节民政所、卢村民政所、东亭民政所、四合民政所、杨滩民政所、柏垫民政所

农业服务中心(发展局)(9个)

桃州镇农业服务中心、新杭镇农业农村发展局、邱村镇农业服务中心、誓节镇农业服务中心、杨滩乡农业服务中心、柏垫镇农业服务中心、东亭乡农业服务中心、卢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四合乡农业服务中心

便民(政务)服务中心(6个)

新杭政务服务中心、邱村便民服务中心、誓节便民服务中心、杨滩便民服务中心、柏垫便民服务中心、卢村便民服务中心

人社所(9个)

桃州镇人社所、新杭镇人社所、邱村镇人社所、誓节镇人社所、杨滩乡人社所、柏垫镇人社所、东亭乡人社所、卢村乡人社所、四合乡人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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