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广德县民主考评科股长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28 08:24:04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县直单位中开展民主考评科股长(含二级机构负责人)活动。为确保考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中梗阻”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建设美好广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民主考评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三评”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县“三评”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评原则
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
四、参评对象
按照参评对象性质分三类考评:一是行政执法类(26名),二是行政审批(窗口)类(25名),三是综合管理类(30名),共81名科股长。参评对象一经确定,考评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需报送县“三评”领导组备案。对恶意为逃避考评结果而进行人员调整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考评内容
(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两区两园”建设情况。
是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两区两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急项目建设之所急,帮项目建设之所需,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主动服务项目和“两区两园”建设。
(二)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股室的职责,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2、对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三)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
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四)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五)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捷高效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岗制等制度;
3、是否认真落实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
(六)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3、是否认真接待企业和群众投诉,并妥善解决,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七)勤政廉政情况。
1、是否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基层,认真调研;
2、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3、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是否严格执行优惠政策,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
(八)工作业绩情况。
是否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考评步骤和方法
(一)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召开会议,部署2014年民主考评科股长工作。各参评科股长组织本科股室人员认真学习考评方案,查找问题,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措施,公开承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阶段:社会评价,注重民调。在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开展日常考评、服务对象测评和年终社会各界测评。
第三阶段:综合统计,评定结果。在县公证处和县“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县“三评”领导组指定有关单位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从高到低分类排名。
(二)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采取日常考评、服务对象测评和年终社会各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考评20分,服务对象测评30分,社会各界测评50分。
1、日常考评。由县“三评”办牵头制定《日常考评细则》,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在公证处和“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抽调相关人员,采取明查暗访、走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办事现场评价等方式进行考评。(其中行政审批类由县“三评”办委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服务对象测评。为突出知情评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求参评的科股室将今年所有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库,由“三评”办跟踪审查确认并会同县公证处随机抽取部分服务对象,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个别走访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定量一对一测评,每半年测评一次;同时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整改提高。
3、社会评价人员组成、分值及评议方式。
第一类: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近两年离退休县级干部,分值20分,由各所在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第二类: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值15分,由各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第三类:县直单位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党风党纪监督员、优化环境特邀监察员和县直(乡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代表(不包括主要负责人),分值15分,由各所在单位办公室领取测评表,送交本人填写并回收交“三评”办。
参评代表身份交叉的以占分值高的一种身份参评。
(三)考评等次和计算汇总方法。
1、考评等次。测评表设“很满意(100分)、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四个等次。
2、考评扣分情况。在日常检查考评中,各参评科股长及所在科股室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扣分。
(1)凡被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县“三评”办和县投诉受理中心调查属实的,每起扣1分;
(2)对信访部门、“县长热线”办、投诉中心、县“三评”办转办或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时报结的,每起扣0.5分;
(3)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属实的,每起扣0.5分;
(4)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未登记在册、未认真研究办理、限期解决,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投诉的,每起扣0.5分;
(5)参评科股长本人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本科股室其他人员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被通报的每人次扣0.5分;
(6)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确属参评站所责任的,每件扣1分;
(7)在招商引资、“两区两园”和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参评科股长本人或科股室工作人员作风粗暴、态度蛮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8)本科股人员被给予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下的,每起扣1分;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的,每起扣1.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扣2分。
3、得分计算方法。日常考评、服务对象测评和社会各界评价3个方面得分之和,再减去扣分为考评总分。日常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测评和社会各界测评分值计算方法是:(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方面的分值比例,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直接定为不满意科股长情况。考评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科股长:
(1)对企业提交的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过程中存在设置障碍、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等行为,造成企业向县“三评”办、县投诉受理中心投诉并查实的;
(2)科股长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3)在考评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查证属实的;
(4)科股长本人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立案调查处理的。
七、考评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评结果,按照分类排序原则,确定每类前4名为优秀科股长,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指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依据考评结果,对每类位于最后1位的科股长定为不满意科股长,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诫勉教育,责成其承诺整改措施;对不满意科股长且考评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
(三)凡有1名科股长被评为不满意科股长的,对该单位分管该科股室的领导诫勉教育。同一单位有2名科股长被评为不满意科股长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并责令其书面检查;2名不满意科股长同属于一个领导分管的,对该分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属于垂直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免去其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
(四)凡评为不满意科股长且考评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其科股室所有人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
(五)对考评结果虽不靠后,但群众反映较大,且问题比较集中的科股长,给予效能告诫,视情调整工作岗位。
(六)民主考评科股长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县“三评”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各主管单位要将考评活动向本部门、本系统延伸,抓好参评科股长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县“三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舆论宣传等作用,经常深入到各有关单位,了解和掌握参评科股长的有关情况。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考评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财政部门要对考评活动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三)注重实效。要把考评工作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起来,与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各参评科股长要以考评为动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抓落实,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四)严肃纪律。各县直单位,各参评科股长,各有关考评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评纪律,不得干扰、影响考评工作;如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