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5 15:32:21 来源:清风桐汭 已被阅读 次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具体职责如下: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监察并处理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全县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7、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文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全县派出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选;
8、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 | 行政单位 |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全面推进本县监察体制改革;
3、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4、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6、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7、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52.58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97.74万元,占7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占15.25%;医疗卫生支出18.56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36.74万元,占5.63%。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7.74万元,占7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4万元,占15.25%;医疗卫生支出18.56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36.74万元,占5.6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97.7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4.27万元,增长26.98%,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42.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9.5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3万元,降低0.03%,降低原因主要是一名退休老干部过世而减少一名人员。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5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预算18.5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2.20%,增长原因主要调入2名工作人员,医疗与卫生支出有所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8.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36.7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7万元,增长3.87%,增长(减少)原因主要是调入2名工作人员,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8.56万元,“提租补贴”预算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5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3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广德县纪委(监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652.58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收入预算65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58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占100%。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支出预算65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8万元,占63.8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36万元,占36.16%,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纪检监察信息化工程运行维护、巡察工作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2.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德县纪委(监察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广德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